5月14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的陳偉光、李震等61人涉嫌組織、領(lǐng)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聚眾斗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教唆他人吸毒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采礦罪一案予以立案受理。
起訴書指控,該組織是一個人數(shù)眾多、層級分明、骨干成員基本固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為樹立非法權(quán)威、維護非法利益,欺壓、殘害群眾,通過實施非法采礦、串通投標、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打壓、排擠競爭對手,稱霸一方,非法控制五指山市砂石價格,進而非法壟斷五指山市混凝土供應(yīng)市場。嚴重破壞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