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南京市散辦組織全體工作人員再次學習了《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和《行政處罰法》中的有關條文。學習中,大家針對各自理解的條文含義與在日常的行政執(zhí)法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相結合,提出了各自的觀點,開展了熱烈地討論。
大家一致認為,《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自2011年1月起施行至今已經兩年多了。兩年來,南京市散辦認真貫徹落實《條例》,預拌砂漿推廣應用工作取得了長足發(fā)展,全市預拌砂漿供應量從2010年的25萬噸增加到2012年的120萬噸,《條例》的施行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日常的行政執(zhí)法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實際操作的問題,此次學習對《條例》和《行政處罰法》中的相關條文有了更加感性的認識,對今后的行政執(zhí)法工作大有益處。
大家一致認為,《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自2011年1月起施行至今已經兩年多了。兩年來,南京市散辦認真貫徹落實《條例》,預拌砂漿推廣應用工作取得了長足發(fā)展,全市預拌砂漿供應量從2010年的25萬噸增加到2012年的120萬噸,《條例》的施行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日常的行政執(zhí)法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實際操作的問題,此次學習對《條例》和《行政處罰法》中的相關條文有了更加感性的認識,對今后的行政執(zhí)法工作大有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