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投項目:究竟誰在“玩水”
工程審計作為確保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進度、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資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對有效確保工程建設的資金安全起著重要作用。但令人憂慮的是,現(xiàn)實生活中,由于一些具體從事工程審計的人員不盡職守、招標機構循私舞弊、投標單位弄虛作假、施工單位不講誠信、賄賂經營興風作浪,不少工程項目應當遵循的原則、規(guī)范和制度辦法被人為弱化、淡化和虛化,以致造成有的工程項目特別是其中的一些國家投資項目(又稱政府投資項目)資金被人為侵占或虛增。在此,僅以審計機關近年來在有關工程項目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為例,便可見其中的一些“貓膩”。
人們?yōu)楹慰春脟俄椖?
一些多年從事國家投資項目審計的資深人士告訴筆者,這類項目之所以會成為建筑業(yè)看好的市場,其原因相對而言主要有六個方面。
一是國家投資項目都是有計劃的,前期可行性論證充分,具體工程看得見摸得著,沒有“皮包工程”等坑人的“陷阱”;二是這類工程項目資金來源相對比較可靠,工程保證金繳存和工程款拖欠風險相對小一些;三是這類工程項目招投標程序的競爭條件、合同條款、計價取費相對比較公正、合理;四是這類工程項目水文地質資料詳實、設計圖紙完備、推進計劃合理;五是這類工程項目通常任務規(guī)模大、資質等級要求高、施工隊伍選擇嚴、社會各界影響大,受政府重視的程度較高;六是這類工程項目大多能鍛練隊伍、創(chuàng)造效益和展示企業(yè)在市場競爭中的形象,沒有企業(yè)會主動放棄這塊誘人的“蛋糕”。
也許正是基于上述種種“好處”的存在,在有些監(jiān)管力度欠缺的地區(qū),這些項目才會被一些視為非法獲利的“搖錢樹”,以致于近年來一些領導干部會不斷地重蹈“工程上馬、自己倒下”和“前腐后繼”的“敗廉”覆轍。
工程概算,高報冒估為哪般
工程概算作為國家投資項目所需費用的框架預測,是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進行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jù)??闪钊速M解的是,近年來,國家審計機關和一些地方審計部門在對有關國家投資項目進行審計時發(fā)現(xiàn),個別地方政府和部門單位為謀取小集團利益,不僅在具體工程中有責不盡,而且竟然運用捏造虛假項目,編造圖紙招標、施工、驗收、結算等手段從中騙套財政資金。比如,據(jù)國家審計署近年來的“審計工作報告”披露:國家某部委原信息研究所曾以建設一小樓改造附屬工程為名編造虛假項目預算,并與某工程處簽訂虛假工程合同,將135萬元預算資金撥付該工程處,然后分批收回,主要用于發(fā)放職工補貼。2007年,仍有53個中央部門存在問題資金293億余元。尤其令人稱奇的是,個別無中生有的虛假工程竟被評為優(yōu)良工程。
諸如此類的高報冒領和虛假捏造為何會頻頻得手?業(yè)內人士分析認為,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利益驅使。如主管部門想從中截留資金為部門謀利;招標單位想通過肢解工程從中漁利;概算審計人員為撈取好處或為了到決算審計時從審減額中分得利益而放棄把關。二是權力使然。由于受一些位高權重領導干部不潔身自好的影響,部分經辦人員在人情條子、關系電話、官官相護的作用下,顯得無能為力或者明知故犯。三是社會影響。如分配不公形成的貧富差距,誘發(fā)了一些國家工作人員“堤內不足堤外補”的想法。
簽證驗收,各撈所需咋回事
國家投資項目關系國計民生,工程變更牽涉資金,簽證尤需謹慎,這應該是個簡單道理。但從一些具體項目的審監(jiān)過程——諸如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合同條款執(zhí)行、補充協(xié)議簽訂、設計變更審批、隱蔽工程計量、工程竣工計量、代表監(jiān)理簽證、工程竣工驗收等項目終結費用結算依據(jù)的形成看,事實并非全然。其程序并不正規(guī)、手續(xù)并不完備、過程并不“干凈”。
據(jù)國家審計署披露:某特派辦在審計一跨海鐵路項目時發(fā)現(xiàn),項目建設單位在材料采購時不進行招投標,安排下屬物資公司作為供應單位,材料采購以概算價而非實際采購價計入建設成本,由下屬公司取得概算價格與實際價格之間的利差,通過建設單位串通設計單位調高材料概算單價,致使國家資金近2000萬元被非法套取。某市審計局在對一工程進行跟蹤審計時發(fā)現(xiàn),施工隊竟然把工程驗收所用的鋼尺2米處改為起點,將鋼尺16米到20米之間的部分截去,在測量高程時用力把尺子往下插,由此把實有挖淤泥量以及工程量分別擴大了3.19和2.45倍。
施工單位如此挖空心思虛增工程量的行為,為何會順利通過業(yè)主和監(jiān)理的認可?知情人士直言相告,這實際上都事出有因:有的是業(yè)主單位經驗不足、監(jiān)理人員多頭應付而無法盡責把關;有的是施工單位系轉包分包,建設資金經層層“剝皮”后不得不在增量省錢上亂動手腳;有的是計劃經濟遺留的機關辦事業(yè)或企業(yè)單位、實體現(xiàn)象尚未徹底根除,企業(yè)和實體與原來掛靠的機關明脫暗不脫。
對策思考,沒有理由不重視
我國的工程審計已走過25年的改革發(fā)展歷程。25年來,工程審計已經初步走上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特色審計之路。但究竟怎樣才能切實當好國家投資項目的“經濟衛(wèi)士”,進而為國家科學發(fā)展、和諧發(fā)展和全面實現(xiàn)小康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呢?
筆者認為,一是要按照科學發(fā)展、和諧發(fā)展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著力解決好審計人員的數(shù)量和質量,為從工程立項概算入手把好項目投資源頭關創(chuàng)造條件。二是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堅持聯(lián)動互動,著力解決好審計工作的合力和效率,為綜合治理違規(guī)操作等腐敗行為搭建平臺。三是要按照進一步解放思想的要求,堅持學習借鑒,著力解決好體制機制和工作方法的創(chuàng)新,為與時俱進地搞好國家投資項目的真實合法和效益審計提供保證。也唯有如此,審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才能鞏固發(fā)展,項目投資才會減少“跑冒漏滴”,諸如立項弄虛作假、投資高估冒算、監(jiān)理不盡職守、簽證不負責任、結算胡編亂造、審計唯利是圖等致使國有資產流失的“玩水”現(xiàn)象才會得到有效遏制。
工程審計作為確保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進度、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資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對有效確保工程建設的資金安全起著重要作用。但令人憂慮的是,現(xiàn)實生活中,由于一些具體從事工程審計的人員不盡職守、招標機構循私舞弊、投標單位弄虛作假、施工單位不講誠信、賄賂經營興風作浪,不少工程項目應當遵循的原則、規(guī)范和制度辦法被人為弱化、淡化和虛化,以致造成有的工程項目特別是其中的一些國家投資項目(又稱政府投資項目)資金被人為侵占或虛增。在此,僅以審計機關近年來在有關工程項目審計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為例,便可見其中的一些“貓膩”。
人們?yōu)楹慰春脟俄椖?
一些多年從事國家投資項目審計的資深人士告訴筆者,這類項目之所以會成為建筑業(yè)看好的市場,其原因相對而言主要有六個方面。
一是國家投資項目都是有計劃的,前期可行性論證充分,具體工程看得見摸得著,沒有“皮包工程”等坑人的“陷阱”;二是這類工程項目資金來源相對比較可靠,工程保證金繳存和工程款拖欠風險相對小一些;三是這類工程項目招投標程序的競爭條件、合同條款、計價取費相對比較公正、合理;四是這類工程項目水文地質資料詳實、設計圖紙完備、推進計劃合理;五是這類工程項目通常任務規(guī)模大、資質等級要求高、施工隊伍選擇嚴、社會各界影響大,受政府重視的程度較高;六是這類工程項目大多能鍛練隊伍、創(chuàng)造效益和展示企業(yè)在市場競爭中的形象,沒有企業(yè)會主動放棄這塊誘人的“蛋糕”。
也許正是基于上述種種“好處”的存在,在有些監(jiān)管力度欠缺的地區(qū),這些項目才會被一些視為非法獲利的“搖錢樹”,以致于近年來一些領導干部會不斷地重蹈“工程上馬、自己倒下”和“前腐后繼”的“敗廉”覆轍。
工程概算,高報冒估為哪般
工程概算作為國家投資項目所需費用的框架預測,是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進行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jù)??闪钊速M解的是,近年來,國家審計機關和一些地方審計部門在對有關國家投資項目進行審計時發(fā)現(xiàn),個別地方政府和部門單位為謀取小集團利益,不僅在具體工程中有責不盡,而且竟然運用捏造虛假項目,編造圖紙招標、施工、驗收、結算等手段從中騙套財政資金。比如,據(jù)國家審計署近年來的“審計工作報告”披露:國家某部委原信息研究所曾以建設一小樓改造附屬工程為名編造虛假項目預算,并與某工程處簽訂虛假工程合同,將135萬元預算資金撥付該工程處,然后分批收回,主要用于發(fā)放職工補貼。2007年,仍有53個中央部門存在問題資金293億余元。尤其令人稱奇的是,個別無中生有的虛假工程竟被評為優(yōu)良工程。
諸如此類的高報冒領和虛假捏造為何會頻頻得手?業(yè)內人士分析認為,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利益驅使。如主管部門想從中截留資金為部門謀利;招標單位想通過肢解工程從中漁利;概算審計人員為撈取好處或為了到決算審計時從審減額中分得利益而放棄把關。二是權力使然。由于受一些位高權重領導干部不潔身自好的影響,部分經辦人員在人情條子、關系電話、官官相護的作用下,顯得無能為力或者明知故犯。三是社會影響。如分配不公形成的貧富差距,誘發(fā)了一些國家工作人員“堤內不足堤外補”的想法。
簽證驗收,各撈所需咋回事
國家投資項目關系國計民生,工程變更牽涉資金,簽證尤需謹慎,這應該是個簡單道理。但從一些具體項目的審監(jiān)過程——諸如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合同條款執(zhí)行、補充協(xié)議簽訂、設計變更審批、隱蔽工程計量、工程竣工計量、代表監(jiān)理簽證、工程竣工驗收等項目終結費用結算依據(jù)的形成看,事實并非全然。其程序并不正規(guī)、手續(xù)并不完備、過程并不“干凈”。
據(jù)國家審計署披露:某特派辦在審計一跨海鐵路項目時發(fā)現(xiàn),項目建設單位在材料采購時不進行招投標,安排下屬物資公司作為供應單位,材料采購以概算價而非實際采購價計入建設成本,由下屬公司取得概算價格與實際價格之間的利差,通過建設單位串通設計單位調高材料概算單價,致使國家資金近2000萬元被非法套取。某市審計局在對一工程進行跟蹤審計時發(fā)現(xiàn),施工隊竟然把工程驗收所用的鋼尺2米處改為起點,將鋼尺16米到20米之間的部分截去,在測量高程時用力把尺子往下插,由此把實有挖淤泥量以及工程量分別擴大了3.19和2.45倍。
施工單位如此挖空心思虛增工程量的行為,為何會順利通過業(yè)主和監(jiān)理的認可?知情人士直言相告,這實際上都事出有因:有的是業(yè)主單位經驗不足、監(jiān)理人員多頭應付而無法盡責把關;有的是施工單位系轉包分包,建設資金經層層“剝皮”后不得不在增量省錢上亂動手腳;有的是計劃經濟遺留的機關辦事業(yè)或企業(yè)單位、實體現(xiàn)象尚未徹底根除,企業(yè)和實體與原來掛靠的機關明脫暗不脫。
對策思考,沒有理由不重視
我國的工程審計已走過25年的改革發(fā)展歷程。25年來,工程審計已經初步走上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特色審計之路。但究竟怎樣才能切實當好國家投資項目的“經濟衛(wèi)士”,進而為國家科學發(fā)展、和諧發(fā)展和全面實現(xiàn)小康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呢?
筆者認為,一是要按照科學發(fā)展、和諧發(fā)展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著力解決好審計人員的數(shù)量和質量,為從工程立項概算入手把好項目投資源頭關創(chuàng)造條件。二是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堅持聯(lián)動互動,著力解決好審計工作的合力和效率,為綜合治理違規(guī)操作等腐敗行為搭建平臺。三是要按照進一步解放思想的要求,堅持學習借鑒,著力解決好體制機制和工作方法的創(chuàng)新,為與時俱進地搞好國家投資項目的真實合法和效益審計提供保證。也唯有如此,審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才能鞏固發(fā)展,項目投資才會減少“跑冒漏滴”,諸如立項弄虛作假、投資高估冒算、監(jiān)理不盡職守、簽證不負責任、結算胡編亂造、審計唯利是圖等致使國有資產流失的“玩水”現(xiàn)象才會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