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9日),救援人員又在杭州地鐵工地塌陷事故現場打撈出3具遇難者的遺體。至此,坍塌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仍有14人失蹤,而失蹤人員很可能就埋在坍塌的工地里。據報道,事故發(fā)生已經過去三天,加之塌陷的工地遭到倒灌河水長時間的浸泡,失蹤人員幾乎沒有生還的可能。災難觸目驚心,以致有專家痛惜地指出:"這是中國地鐵修建史上最大的事故。"
目前,救援和善后工作仍在進行。但杭州地鐵工地坍塌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此前施工方對安全隱患知不知情?這一重大安全事故有沒有可能避免?公眾的諸多疑問尚有待答復。但無論怎樣,我們仍不得不面對這樣的事實,即便是詳細的事故原因調查和嚴肅的責任追究也無法挽回逝去的生命,在爭分奪秒地救援和善后時,我們更應該反思,"安全第一、生產第二"我們真的做到了嗎?
前方最新情況
記者王克生:杭州地鐵工地搶險施救工作還在緊張進行,到目前救援人員發(fā)現的還是那七名遇難人員,初步核實還是有14個人下落不明,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和現場的情況分析,因為塌陷的地方已經完全被掩埋了,另外里面還有水,所以這14個人生還的希望已經不是特別大了。經過昨天晚上和今天上午連夜不斷的工作,原先倒塌坑內橫七豎八的鋼管已經清除了,根據現場救援專家的意見,救援的重點是盡快清理塌陷厚約大約10米左右的瘀泥等雜物,防止可能出現對被困人員身體的傷害,救援工作目前主要以人工開挖的方式為主,可能的情況下再動用一些大型的施工設備,為了加快進度,救援人員用水沖刷堅固,然后把泥漿泵稀釋地面,估計稍后會發(fā)現遇難人員。
11月15日下午3點15分左右,杭州蕭山區(qū)風情大道地鐵一號線出口附近發(fā)生大面積地面塌陷,導致多輛汽車掉入坍塌口,數十人被困;當天下午3點45分,第一批營救人員趕到事故現場,25名消防官兵在40分鐘里救出6名工人。 截至當天的19點55分,坍塌事故已經造成1人死亡,16人失蹤。
記者在現場看到,已經有2000名救援人員在進行緊張救援,電力、自來水管理單位已切斷電源、水源,為現場搶險創(chuàng)造條件。地鐵集團組織了100多名技術人員緊急地進行搶險查漏,搶險指揮部已派遣5名潛水蛙人進行潛水作業(yè),進一步開展救援工作……
據中鐵集團向記者通報,截止11月18日10:00時,事故已造成施工人員7人死亡,14人失蹤,13人正在救治中,11人已經傷愈出院。上午8點,杭州市公安和杭州市消防支隊的4條搜救犬來到現場尋找被埋人員,目前尚無新發(fā)現。
目前,搶險指揮部會同有關專家已經制定了新的方案。一是采用搜救犬進行全面搜救,確定方位。二在南端為挖掘淤泥下的小型挖掘機,將采用人工操作為主與機械操作為輔相結合的方法進行。三是在基坑中段,采用人工每50厘米分區(qū)橫向挖溝,搜救失蹤人員。四是采用高壓水沖稀淤泥,發(fā)現搜救失蹤者,五是進一步制定周密詳細的可行性施救安全措施,確保搜救人員安全,防止次生災害發(fā)生。
事故緣何而起
主持人:是什么原因造成這起事故呢?中鐵四局杭州地鐵一號線湘湖站常務副總經理梅小峰向記者透露,事故發(fā)生后,中鐵四局立刻成立了事故調查專家組,對事故原因展開調查。初步得出的原因有三點,一是杭州的土質特殊,經勘測,發(fā)生事故的這段路屬于淤泥質粘土,含水的流失性強。第二個原因是事故坍塌所在地點風情大道一直作為一條交通主干道來使用,來往車流量大,包括不少負載量很大的大型客車、貨車都來往于這條路上,這給基坑西面的承重墻帶來太大沖擊。另外一個原因是今年十月份杭州出現的一次罕見的持續(xù)性降雨過程,使得地底沙土地流動性進一步加大。梅小峰表示,"責任在我們施工方"。他說,這屬于突變情況,之前真的是沒有預料到。昨天,國家安監(jiān)總局副局長趙鐵錘在杭州地鐵施救現場視察情況時,了解到這一情況后,隨即痛批了地鐵施工相關負責人。
主持人:目前救援和施工原因的調查兩條線在同步展開,接下來我們來連線記者王克生。關于事故原因,你調查的結果是什么?
王克生:這起事故中確實存在著不少的隱患,據我們了解,杭州地鐵一號線的工程是杭州市歷史上最大的一個基建工程,投資有220個億左右,這么大的工程前期的勘察設計應該是比較詳盡的,然而在施工單位看來,杭州城的地質結構不是很復雜的,有些必要的應該注意警覺的環(huán)節(jié)就忽略了,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這起事故的發(fā)生。而據專家介紹,杭州城地下的地質結構是比較復雜的。
另外我們在現場也觀察到,在施工過程中,可能是為了節(jié)約成本,也可能是為了趕工期,也是忽視了一些必須注意的環(huán)節(jié),我們發(fā)現倒塌工地的支架,兩邊銜接的部位,兩邊墻銜接的部位,因為是比較沉的鋼梁,兩邊銜接的時候應該用特別的東西把它牢牢地加固,可是就沒有對它進行比較穩(wěn)定堅固的銜接,只是簡單的頂了一下。一旦一根倒了,就可能造成連鎖反應,最終可能導致全部坍塌,這可能也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原因。
主持人:你有沒有接觸到去調查事故原因的安監(jiān)部門的負責人,他們有沒有什么樣的表述?
王克生:我今天中午跟浙江省安監(jiān)局的負責人在一起了解情況,他也是事故調查組的組長,根據初步的調查,這肯定是一起責任事故,施工方存在著層層轉包的情況,另外現場管理比較混亂,施工隊伍素質比較差,人員參差不齊。至于前期勘探、規(guī)劃設計,還有施工過程中都存在著哪些具體問題,責任到底在哪里,應該怎么追究,這都還需要事故調查組根據調查了解到的具體情況最終得出結論。
主持人:也就是說關于轉包這個問題現在是落實的?
王克生:也不能說完全落實,從目前了解的情況看,是存在著這種情況的。
主持人:那另外我們聽說了關于搶工期的問題,在您的調查中了解是怎么樣?
王克生:中鐵建還有中鐵工最近這幾年由于他們承攬的工程比較多,也由于施工線拉得比較長,也可能是別的原因,這兩年這兩家中央企業(yè)發(fā)生事故是比較多的。據我跟當地了解,僅這兩家中央企業(yè)今年到目前為止,在浙江建設過程中就已經發(fā)生了四起導致死亡的事故。
主持人:也就是說這已經不是在浙江發(fā)生的第一起的相關事故了。
王克生:不一定都是地鐵事故,還有一些建筑工地發(fā)生的事故。
誰該承擔責任
主持人:接下來我們來連線上海《新聞晨報》的記者姜鵬,他從16號早上就趕到了事發(fā)現場,而且一直在做追蹤報道,并且采訪了很多施工現場的工人,另外我們還要連線我國行政法領域的一位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余凌云教授。姜鵬,你在16號最早接觸到事發(fā)現場的工人,他們的描述是什么樣子?
姜 鵬:我是16號到達的施工發(fā)生地一個東湘村,這里很多工友都租住在出租屋里面,我采訪的是一群來自四川達州市大足縣的工友,他們給我講述一個月前下到基坑里面已經發(fā)現了縫隙,這個縫隙從上到下大約是17米左右,縫隙的厚度,手背可以伸進出,根據他們的判斷,這個墻面已經出現了裂縫,他們把這個情況告訴給施工方,施工方對這個事情沒有理會,一個月之后就發(fā)生了這么一個非常不幸的事情。
主持人:姜鵬,根據你的了解,這些工友是否知道墻上出現了一個手掌寬的裂縫之后會危及到他們的生命,還是他們以為這是一個普通的不對勁的現象?
姜 鵬:我在和這群工友聊天的時候,非常驚訝的知道,他們在一個月甚至半個月以前才來到工地,以前不僅沒有見到地鐵,甚至連建房子都沒有建過,他們基本上沒有什么專業(yè)知識的,面對這個裂縫的時候,他們大多只是一個疑問,也許心里會想這是不是存在有問題,他們把這個疑惑告訴給施工方,但是施工方告訴他們這個事情沒關系,你們繼續(xù)干你們的活。所以我覺得確實存在培訓以及施工的資質問題。
主持人:工友說已經向上來匯報了,匯報到了哪一層,是最基層的包工頭,還是工程的負責人?另外監(jiān)理方是否知道?
姜 鵬:有些信息源我們無法獲悉,但是國家安檢總局的局長趙鐵錘,來到杭州之后和中鐵方面對話,中鐵方面承認曾經事發(fā)前已經出現了這樣的隱患,但是是什么樣的隱患沒有說,然后他們說這個隱患已經報告給杭州有關部門,但是杭州當時的市長和浙江省的副省長都在場,他們說我們從來沒有接到過這樣的申請或者批示,他說即使出現這樣的裂縫,根本就不需要等到批示結束才做處理,應該是一發(fā)現有隱患,就馬上有針對性的修復。
主持人:余教授,施工方說把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匯報給了杭州市,杭州市政府說我從來沒有聽到過,他們認為即便是一個行政工程,但是涉及到工程安全問題的,由施工方自己決定是停下來還是繼續(xù)下去就好了,加上我們之前連線記者王克生也說有可能存在趕工期的問題,綜合這些因素,您的感覺是什么?
余凌云:我的感覺,從施工方這一方來講,的確發(fā)生著安全隱患,應該立刻停止施工,采取有關的措施。監(jiān)理一方也有責任,他應該不斷的監(jiān)督工程進度,發(fā)現有安全隱患應當主動地要求施工方停下來,并向有關的部門報告。而且政府部門對這個工程負有監(jiān)督的責任,因為這個工程是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的。這種簽訂的工程合同在法律上應該給它定性成行政合同或者叫行政契約。因為我們國家現在對于行政契約或者行政合同這種特殊形態(tài)的形式認識不夠,在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上也不是非常到位,所以我覺得這是可能更加深層次的制度的問題。
具體施工人員沒有資質,甚至在一個月前根本沒有接觸過工程,也沒這方面的安全知識,而且網上還流行著說可能會出現層層轉包的事情,這是嚴重違法行政合同的基本原理。因為行政合同是基于一種公共目的,為了實現行政目標簽訂的一種協議,在這種協議里,合同是不能夠隨便轉讓的,當時政府把這個合同之所以給中標這一方,是因為看上了他所具有的資質,他能夠完好地滿足或者完成這個行政任務。如果你私下通過轉包的方式來解決工程合同的履行問題,顯然就使得行政合同所要達到的目標不能圓滿地實施下去,所以這一點我覺得是問題的關鍵。
主持人:姜鵬,你采訪了很多曾經在施工現場的工人,他們對發(fā)生了這么大的一起安全事故是一個什么樣的心情?他們之前有沒有受到過相關的安全培訓?
姜 鵬:他們非常彷徨、無助,我在采訪中發(fā)現他們根本就沒有預期,不知道會有這樣的安全隱患,事故發(fā)生的時候,他們只有跑,能跑掉的那就是獲得了新生,沒有跑掉的,那就是現在還有被埋在工地上,他們的這種培訓是非常之不夠的。
主持人:余教授,因為剛才說到了一個現在坊間盛傳的工程轉包的問題,轉包不轉包不太一樣,但是有一點我們可以確定的,在中國的建筑界,某一個有資質的建筑集團可能沒有自己那么多的熟練工人,因此他把工程的一部分的工作量,去發(fā)包給一些比較資質較低的,或者干脆就是沒有資質的這樣的一些農民工來做,這是非常普遍的現象。而且我們也知道,農民工在建筑工地上占的比例是非常大的,面對這種情況,您覺得該怎么辦呢?
余凌云:我覺得應該從制度上解決這個問題,首先定性像這一類的重大工程的合同應該是一個行政合同,應該按照行政合同的原理去設計它,比如說在行政合同里頭政府對工程的進度和質量負有不可推卸的監(jiān)督檢查的責任,它是不斷地監(jiān)督檢查。當然它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監(jiān)理公司檢查,但是委托第三方監(jiān)理公司去檢查,并不能解脫他自己對工程本身負有監(jiān)督檢查的職責,這是第一。第二個,行政合同是不能夠隨意轉讓的,它必須要牢牢地把握住,就是能夠經過行政機關審查通過的中標這一方,他始終是合同履行的主體,他不會出現我們講再次的轉包問題,或者特別是轉包給不具有資質的企業(yè)的現象,如果發(fā)生這個現象的話,行政機關要馬上進行糾正,對有關的違法人進行處罰,應該有這么一些原理。那這樣的話,公共工程的有關的行政合同的履行,就能夠得到很強有力的保障,所以大家現在都很關心中央又投了巨資來拉動內需,那么這個投巨資來拉動內需,我們說很多都是公共設施上的建設,那么更應該要關注這個行政合同它本身的特性,那么在有關的制度上去完善它。
國家安監(jiān)總局副局長趙鐵錘痛批地鐵施工相關負責人的消息被媒體報道后,一時引發(fā)熱評。其中有一篇博文發(fā)表在中國青年報上,題為 "坐等上級批示"暴露的"行政不專業(yè)"問題。文章是這樣的:事情顯然不是痛罵施工方這么簡單。要害問題在于:施工方能有多大權限在"領導批示"未下來之前,作出力所能及的反應?就判斷施工隱患來講,施工方顯然比"上級領導"更為直接,也更為專業(yè)。那這群"更為專業(yè)的人"為什么只能坐等不甚專業(yè)的"上級領導批示"來安排下一步工作呢。就目前信息來看,這里面暴露出的是一個普遍存在的"行政運作不專業(yè)"的問題。
記 者:您能解釋一下您這篇博客里面提到的"行政運作不專業(yè)",這幾個字,它的特定的是什么嗎?
畢詩成:按照管理學的理論,怎么才能實現最有效的管理,應該就是則權利明確的,統(tǒng)一的專業(yè)化運作。相對而言我覺得這個概念,現在在一些外資企業(yè)里面體現的非常明顯,但是在政府部門,或者是政府管理的這些部門,這種專業(yè)化、職業(yè)化的意識還不強。很多時候還是處于"一鍋煮"的狀態(tài)。很多問題不是在各個層面上去解決,都要逐級上升,最后芝麻大小的事,也要上升到最高領導那里去批示,然后再反饋下來執(zhí)行。這樣一種操作思路就是造成的結果,一是效率非常低,二是領導非常累,好像每天批著一大堆的事情在那兒等著。但是底下人無所適從,不敢決斷。沒有見到批示,什么也不敢做,覺得這個問題是應該引起注意的。我也不是說為他們開脫,肯定他們是有責任的,就比如那個趙副局長所說的,面對這么深的這樣一個隱患,他們是應該有所作為的,但是我想從這個問題做得批示這樣一個很可笑的一個表象,也能引出我們對于行政這個運作方式的一個思考吧。這個不專業(yè)化的一種運作,實際上會令公共資源,經常會付出很大的代價。
近年頻發(fā)的地鐵修建安全事故
些年來,我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進入了迅猛發(fā)展時期,全國目前有北京、上海、南京等10個城市的地鐵線路已經投入運營,杭州、成都等地正在進行地鐵建設的施工,全國還有10多個城市在爭先恐后的申請建設地鐵工程。隨著各地如火如荼地發(fā)展地鐵交通,接踵而來的地鐵施工事故也頻頻敲響了安全生產的警鐘。 我們現在來回顧一下近年來地鐵修建中頻發(fā)的安全事故:
2007年3月28號早晨,北京蘇州街附近的地鐵10號線工程發(fā)生塌方事故,6名施工者被埋身亡。
2007年12月17號下午4點,南京地鐵2號線施工面突然發(fā)生斷裂,導致市區(qū)主干道路面塌方,兩棵10多米高的樹掉入塌方處,所幸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2008年1月17號下午,廣州地鐵5號線在施工中突然涌水,發(fā)生塌方,導致珠江大橋引橋下的雙橋路旁地面突然下陷,出現一個面積大約100平方米的大窟窿,深約5米,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2008年4月1號,深圳龍崗區(qū)的地鐵3號線工地進行橋墩澆鑄混凝土施工時,母板突然發(fā)生坍塌,混凝土傾泄而下,5人被埋,最終三死兩傷。
屢屢發(fā)生的地鐵施工事故讓人觸目驚心,原因可能不盡相同,地質、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過程,甚至有的還存在工程被層層分包,施工單位沒有施工經驗等問題,每個方面的疏忽都可能釀成安全事故,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事故折射出的是安全制度和責任心的不足,以及施工安全管理和監(jiān)管力度的欠缺。
《上海商報》:每一起事故發(fā)生的背后,都有著各種各樣的成因,然而它并非忘記教訓的借口。有專家將坍塌原因歸結于地質原因--杭州地區(qū)屬于沖積型平原,地下水非常豐富,土質以沙層粉土為主。這么說當然沒錯??扇藗儾唤獑枺旱罔F施工單位難道居然沒有考慮到這一點?明知當地的地質條件而沒有切實做好防范措施,又該是誰的責任?
《瀟湘晨報》:杭州地鐵工地塌陷事故之所以發(fā)生,首先要考慮是否存在安全生產意識缺失的問題。不僅是指施工方的安全意識,也包括監(jiān)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意識。因為,據報道,今年7月14日,杭州就曾發(fā)生過路面塌方,導致出租車滑落死亡一人的事故。
《廣州日報》:地鐵工程不是一般的鋪路架橋,不僅施工項目多、施工技術復雜,地下施工也有許多不可預見的風險,不僅要顧及施工站段的地質環(huán)境,也要顧及周邊地段的地質條件和地面建筑,屬于高風險工程。這就要求地鐵施工時應該有完善的技術保障體系、嚴格的風險管理和監(jiān)測制度,更重要的是,需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
可我國地鐵施工事故卻頻頻發(fā)生,北京、南京、深圳、上海等地都曾發(fā)生過地鐵工地塌陷事故。究其原因歸根結底還是一條,安全意識不夠,安全管理不善。鑒于地鐵施工的高技術含量和高風險性,從前期勘探、規(guī)劃,到建設施工、維護運行無不需要強烈的安全意識、科學周密的安全管理,嚴格的安全監(jiān)管。地鐵之類工程,很大程度上就是一項考驗安全管理的工程,而坍塌事故頻發(fā),不僅是技術、管理之失,更是"安全意識"的"坍塌"。
地鐵作為一個城市交通的基礎設施,它是一種"公共物品",是"民生工程"之一,但發(fā)生在杭州的地鐵工地塌陷事故,卻已經讓民生工程變?yōu)槲kU工程。這樁事故不僅讓人想到一個問題,近日,為應對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國家出臺規(guī)模高達4萬億元的經濟刺激計劃。如此龐大的款項,大部分將用于固定資產投資和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而且到年底就要完成1000億元的花錢任務。就在這幾天,國家發(fā)改委門前人頭攢動,各地政府部門、企業(yè)紛紛前來。可想而知,新一輪大干快上的建設高潮正在吹響號角。這里,先不問4萬億元的大蛋糕怎么切分,讓人們擔憂的是:即將如火如荼展開的基礎設施建設,能否繞開類似于杭州地鐵坍塌事故的悲???更重要的是,此次事故能讓我們吸取怎樣的教訓,從而避免悲劇的再次上演。
目前,救援和善后工作仍在進行。但杭州地鐵工地坍塌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此前施工方對安全隱患知不知情?這一重大安全事故有沒有可能避免?公眾的諸多疑問尚有待答復。但無論怎樣,我們仍不得不面對這樣的事實,即便是詳細的事故原因調查和嚴肅的責任追究也無法挽回逝去的生命,在爭分奪秒地救援和善后時,我們更應該反思,"安全第一、生產第二"我們真的做到了嗎?
前方最新情況
記者王克生:杭州地鐵工地搶險施救工作還在緊張進行,到目前救援人員發(fā)現的還是那七名遇難人員,初步核實還是有14個人下落不明,根據目前掌握的情況和現場的情況分析,因為塌陷的地方已經完全被掩埋了,另外里面還有水,所以這14個人生還的希望已經不是特別大了。經過昨天晚上和今天上午連夜不斷的工作,原先倒塌坑內橫七豎八的鋼管已經清除了,根據現場救援專家的意見,救援的重點是盡快清理塌陷厚約大約10米左右的瘀泥等雜物,防止可能出現對被困人員身體的傷害,救援工作目前主要以人工開挖的方式為主,可能的情況下再動用一些大型的施工設備,為了加快進度,救援人員用水沖刷堅固,然后把泥漿泵稀釋地面,估計稍后會發(fā)現遇難人員。
11月15日下午3點15分左右,杭州蕭山區(qū)風情大道地鐵一號線出口附近發(fā)生大面積地面塌陷,導致多輛汽車掉入坍塌口,數十人被困;當天下午3點45分,第一批營救人員趕到事故現場,25名消防官兵在40分鐘里救出6名工人。 截至當天的19點55分,坍塌事故已經造成1人死亡,16人失蹤。
記者在現場看到,已經有2000名救援人員在進行緊張救援,電力、自來水管理單位已切斷電源、水源,為現場搶險創(chuàng)造條件。地鐵集團組織了100多名技術人員緊急地進行搶險查漏,搶險指揮部已派遣5名潛水蛙人進行潛水作業(yè),進一步開展救援工作……
據中鐵集團向記者通報,截止11月18日10:00時,事故已造成施工人員7人死亡,14人失蹤,13人正在救治中,11人已經傷愈出院。上午8點,杭州市公安和杭州市消防支隊的4條搜救犬來到現場尋找被埋人員,目前尚無新發(fā)現。
目前,搶險指揮部會同有關專家已經制定了新的方案。一是采用搜救犬進行全面搜救,確定方位。二在南端為挖掘淤泥下的小型挖掘機,將采用人工操作為主與機械操作為輔相結合的方法進行。三是在基坑中段,采用人工每50厘米分區(qū)橫向挖溝,搜救失蹤人員。四是采用高壓水沖稀淤泥,發(fā)現搜救失蹤者,五是進一步制定周密詳細的可行性施救安全措施,確保搜救人員安全,防止次生災害發(fā)生。
事故緣何而起
主持人:是什么原因造成這起事故呢?中鐵四局杭州地鐵一號線湘湖站常務副總經理梅小峰向記者透露,事故發(fā)生后,中鐵四局立刻成立了事故調查專家組,對事故原因展開調查。初步得出的原因有三點,一是杭州的土質特殊,經勘測,發(fā)生事故的這段路屬于淤泥質粘土,含水的流失性強。第二個原因是事故坍塌所在地點風情大道一直作為一條交通主干道來使用,來往車流量大,包括不少負載量很大的大型客車、貨車都來往于這條路上,這給基坑西面的承重墻帶來太大沖擊。另外一個原因是今年十月份杭州出現的一次罕見的持續(xù)性降雨過程,使得地底沙土地流動性進一步加大。梅小峰表示,"責任在我們施工方"。他說,這屬于突變情況,之前真的是沒有預料到。昨天,國家安監(jiān)總局副局長趙鐵錘在杭州地鐵施救現場視察情況時,了解到這一情況后,隨即痛批了地鐵施工相關負責人。
主持人:目前救援和施工原因的調查兩條線在同步展開,接下來我們來連線記者王克生。關于事故原因,你調查的結果是什么?
王克生:這起事故中確實存在著不少的隱患,據我們了解,杭州地鐵一號線的工程是杭州市歷史上最大的一個基建工程,投資有220個億左右,這么大的工程前期的勘察設計應該是比較詳盡的,然而在施工單位看來,杭州城的地質結構不是很復雜的,有些必要的應該注意警覺的環(huán)節(jié)就忽略了,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這起事故的發(fā)生。而據專家介紹,杭州城地下的地質結構是比較復雜的。
另外我們在現場也觀察到,在施工過程中,可能是為了節(jié)約成本,也可能是為了趕工期,也是忽視了一些必須注意的環(huán)節(jié),我們發(fā)現倒塌工地的支架,兩邊銜接的部位,兩邊墻銜接的部位,因為是比較沉的鋼梁,兩邊銜接的時候應該用特別的東西把它牢牢地加固,可是就沒有對它進行比較穩(wěn)定堅固的銜接,只是簡單的頂了一下。一旦一根倒了,就可能造成連鎖反應,最終可能導致全部坍塌,這可能也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原因。
主持人:你有沒有接觸到去調查事故原因的安監(jiān)部門的負責人,他們有沒有什么樣的表述?
王克生:我今天中午跟浙江省安監(jiān)局的負責人在一起了解情況,他也是事故調查組的組長,根據初步的調查,這肯定是一起責任事故,施工方存在著層層轉包的情況,另外現場管理比較混亂,施工隊伍素質比較差,人員參差不齊。至于前期勘探、規(guī)劃設計,還有施工過程中都存在著哪些具體問題,責任到底在哪里,應該怎么追究,這都還需要事故調查組根據調查了解到的具體情況最終得出結論。
主持人:也就是說關于轉包這個問題現在是落實的?
王克生:也不能說完全落實,從目前了解的情況看,是存在著這種情況的。
主持人:那另外我們聽說了關于搶工期的問題,在您的調查中了解是怎么樣?
王克生:中鐵建還有中鐵工最近這幾年由于他們承攬的工程比較多,也由于施工線拉得比較長,也可能是別的原因,這兩年這兩家中央企業(yè)發(fā)生事故是比較多的。據我跟當地了解,僅這兩家中央企業(yè)今年到目前為止,在浙江建設過程中就已經發(fā)生了四起導致死亡的事故。
主持人:也就是說這已經不是在浙江發(fā)生的第一起的相關事故了。
王克生:不一定都是地鐵事故,還有一些建筑工地發(fā)生的事故。
誰該承擔責任
主持人:接下來我們來連線上海《新聞晨報》的記者姜鵬,他從16號早上就趕到了事發(fā)現場,而且一直在做追蹤報道,并且采訪了很多施工現場的工人,另外我們還要連線我國行政法領域的一位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余凌云教授。姜鵬,你在16號最早接觸到事發(fā)現場的工人,他們的描述是什么樣子?
姜 鵬:我是16號到達的施工發(fā)生地一個東湘村,這里很多工友都租住在出租屋里面,我采訪的是一群來自四川達州市大足縣的工友,他們給我講述一個月前下到基坑里面已經發(fā)現了縫隙,這個縫隙從上到下大約是17米左右,縫隙的厚度,手背可以伸進出,根據他們的判斷,這個墻面已經出現了裂縫,他們把這個情況告訴給施工方,施工方對這個事情沒有理會,一個月之后就發(fā)生了這么一個非常不幸的事情。
主持人:姜鵬,根據你的了解,這些工友是否知道墻上出現了一個手掌寬的裂縫之后會危及到他們的生命,還是他們以為這是一個普通的不對勁的現象?
姜 鵬:我在和這群工友聊天的時候,非常驚訝的知道,他們在一個月甚至半個月以前才來到工地,以前不僅沒有見到地鐵,甚至連建房子都沒有建過,他們基本上沒有什么專業(yè)知識的,面對這個裂縫的時候,他們大多只是一個疑問,也許心里會想這是不是存在有問題,他們把這個疑惑告訴給施工方,但是施工方告訴他們這個事情沒關系,你們繼續(xù)干你們的活。所以我覺得確實存在培訓以及施工的資質問題。
主持人:工友說已經向上來匯報了,匯報到了哪一層,是最基層的包工頭,還是工程的負責人?另外監(jiān)理方是否知道?
姜 鵬:有些信息源我們無法獲悉,但是國家安檢總局的局長趙鐵錘,來到杭州之后和中鐵方面對話,中鐵方面承認曾經事發(fā)前已經出現了這樣的隱患,但是是什么樣的隱患沒有說,然后他們說這個隱患已經報告給杭州有關部門,但是杭州當時的市長和浙江省的副省長都在場,他們說我們從來沒有接到過這樣的申請或者批示,他說即使出現這樣的裂縫,根本就不需要等到批示結束才做處理,應該是一發(fā)現有隱患,就馬上有針對性的修復。
主持人:余教授,施工方說把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匯報給了杭州市,杭州市政府說我從來沒有聽到過,他們認為即便是一個行政工程,但是涉及到工程安全問題的,由施工方自己決定是停下來還是繼續(xù)下去就好了,加上我們之前連線記者王克生也說有可能存在趕工期的問題,綜合這些因素,您的感覺是什么?
余凌云:我的感覺,從施工方這一方來講,的確發(fā)生著安全隱患,應該立刻停止施工,采取有關的措施。監(jiān)理一方也有責任,他應該不斷的監(jiān)督工程進度,發(fā)現有安全隱患應當主動地要求施工方停下來,并向有關的部門報告。而且政府部門對這個工程負有監(jiān)督的責任,因為這個工程是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的。這種簽訂的工程合同在法律上應該給它定性成行政合同或者叫行政契約。因為我們國家現在對于行政契約或者行政合同這種特殊形態(tài)的形式認識不夠,在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上也不是非常到位,所以我覺得這是可能更加深層次的制度的問題。
具體施工人員沒有資質,甚至在一個月前根本沒有接觸過工程,也沒這方面的安全知識,而且網上還流行著說可能會出現層層轉包的事情,這是嚴重違法行政合同的基本原理。因為行政合同是基于一種公共目的,為了實現行政目標簽訂的一種協議,在這種協議里,合同是不能夠隨便轉讓的,當時政府把這個合同之所以給中標這一方,是因為看上了他所具有的資質,他能夠完好地滿足或者完成這個行政任務。如果你私下通過轉包的方式來解決工程合同的履行問題,顯然就使得行政合同所要達到的目標不能圓滿地實施下去,所以這一點我覺得是問題的關鍵。
主持人:姜鵬,你采訪了很多曾經在施工現場的工人,他們對發(fā)生了這么大的一起安全事故是一個什么樣的心情?他們之前有沒有受到過相關的安全培訓?
姜 鵬:他們非常彷徨、無助,我在采訪中發(fā)現他們根本就沒有預期,不知道會有這樣的安全隱患,事故發(fā)生的時候,他們只有跑,能跑掉的那就是獲得了新生,沒有跑掉的,那就是現在還有被埋在工地上,他們的這種培訓是非常之不夠的。
主持人:余教授,因為剛才說到了一個現在坊間盛傳的工程轉包的問題,轉包不轉包不太一樣,但是有一點我們可以確定的,在中國的建筑界,某一個有資質的建筑集團可能沒有自己那么多的熟練工人,因此他把工程的一部分的工作量,去發(fā)包給一些比較資質較低的,或者干脆就是沒有資質的這樣的一些農民工來做,這是非常普遍的現象。而且我們也知道,農民工在建筑工地上占的比例是非常大的,面對這種情況,您覺得該怎么辦呢?
余凌云:我覺得應該從制度上解決這個問題,首先定性像這一類的重大工程的合同應該是一個行政合同,應該按照行政合同的原理去設計它,比如說在行政合同里頭政府對工程的進度和質量負有不可推卸的監(jiān)督檢查的責任,它是不斷地監(jiān)督檢查。當然它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監(jiān)理公司檢查,但是委托第三方監(jiān)理公司去檢查,并不能解脫他自己對工程本身負有監(jiān)督檢查的職責,這是第一。第二個,行政合同是不能夠隨意轉讓的,它必須要牢牢地把握住,就是能夠經過行政機關審查通過的中標這一方,他始終是合同履行的主體,他不會出現我們講再次的轉包問題,或者特別是轉包給不具有資質的企業(yè)的現象,如果發(fā)生這個現象的話,行政機關要馬上進行糾正,對有關的違法人進行處罰,應該有這么一些原理。那這樣的話,公共工程的有關的行政合同的履行,就能夠得到很強有力的保障,所以大家現在都很關心中央又投了巨資來拉動內需,那么這個投巨資來拉動內需,我們說很多都是公共設施上的建設,那么更應該要關注這個行政合同它本身的特性,那么在有關的制度上去完善它。
國家安監(jiān)總局副局長趙鐵錘痛批地鐵施工相關負責人的消息被媒體報道后,一時引發(fā)熱評。其中有一篇博文發(fā)表在中國青年報上,題為 "坐等上級批示"暴露的"行政不專業(yè)"問題。文章是這樣的:事情顯然不是痛罵施工方這么簡單。要害問題在于:施工方能有多大權限在"領導批示"未下來之前,作出力所能及的反應?就判斷施工隱患來講,施工方顯然比"上級領導"更為直接,也更為專業(yè)。那這群"更為專業(yè)的人"為什么只能坐等不甚專業(yè)的"上級領導批示"來安排下一步工作呢。就目前信息來看,這里面暴露出的是一個普遍存在的"行政運作不專業(yè)"的問題。
記 者:您能解釋一下您這篇博客里面提到的"行政運作不專業(yè)",這幾個字,它的特定的是什么嗎?
畢詩成:按照管理學的理論,怎么才能實現最有效的管理,應該就是則權利明確的,統(tǒng)一的專業(yè)化運作。相對而言我覺得這個概念,現在在一些外資企業(yè)里面體現的非常明顯,但是在政府部門,或者是政府管理的這些部門,這種專業(yè)化、職業(yè)化的意識還不強。很多時候還是處于"一鍋煮"的狀態(tài)。很多問題不是在各個層面上去解決,都要逐級上升,最后芝麻大小的事,也要上升到最高領導那里去批示,然后再反饋下來執(zhí)行。這樣一種操作思路就是造成的結果,一是效率非常低,二是領導非常累,好像每天批著一大堆的事情在那兒等著。但是底下人無所適從,不敢決斷。沒有見到批示,什么也不敢做,覺得這個問題是應該引起注意的。我也不是說為他們開脫,肯定他們是有責任的,就比如那個趙副局長所說的,面對這么深的這樣一個隱患,他們是應該有所作為的,但是我想從這個問題做得批示這樣一個很可笑的一個表象,也能引出我們對于行政這個運作方式的一個思考吧。這個不專業(yè)化的一種運作,實際上會令公共資源,經常會付出很大的代價。
近年頻發(fā)的地鐵修建安全事故
些年來,我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進入了迅猛發(fā)展時期,全國目前有北京、上海、南京等10個城市的地鐵線路已經投入運營,杭州、成都等地正在進行地鐵建設的施工,全國還有10多個城市在爭先恐后的申請建設地鐵工程。隨著各地如火如荼地發(fā)展地鐵交通,接踵而來的地鐵施工事故也頻頻敲響了安全生產的警鐘。 我們現在來回顧一下近年來地鐵修建中頻發(fā)的安全事故:
2007年3月28號早晨,北京蘇州街附近的地鐵10號線工程發(fā)生塌方事故,6名施工者被埋身亡。
2007年12月17號下午4點,南京地鐵2號線施工面突然發(fā)生斷裂,導致市區(qū)主干道路面塌方,兩棵10多米高的樹掉入塌方處,所幸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2008年1月17號下午,廣州地鐵5號線在施工中突然涌水,發(fā)生塌方,導致珠江大橋引橋下的雙橋路旁地面突然下陷,出現一個面積大約100平方米的大窟窿,深約5米,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2008年4月1號,深圳龍崗區(qū)的地鐵3號線工地進行橋墩澆鑄混凝土施工時,母板突然發(fā)生坍塌,混凝土傾泄而下,5人被埋,最終三死兩傷。
屢屢發(fā)生的地鐵施工事故讓人觸目驚心,原因可能不盡相同,地質、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過程,甚至有的還存在工程被層層分包,施工單位沒有施工經驗等問題,每個方面的疏忽都可能釀成安全事故,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事故折射出的是安全制度和責任心的不足,以及施工安全管理和監(jiān)管力度的欠缺。
《上海商報》:每一起事故發(fā)生的背后,都有著各種各樣的成因,然而它并非忘記教訓的借口。有專家將坍塌原因歸結于地質原因--杭州地區(qū)屬于沖積型平原,地下水非常豐富,土質以沙層粉土為主。這么說當然沒錯??扇藗儾唤獑枺旱罔F施工單位難道居然沒有考慮到這一點?明知當地的地質條件而沒有切實做好防范措施,又該是誰的責任?
《瀟湘晨報》:杭州地鐵工地塌陷事故之所以發(fā)生,首先要考慮是否存在安全生產意識缺失的問題。不僅是指施工方的安全意識,也包括監(jiān)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意識。因為,據報道,今年7月14日,杭州就曾發(fā)生過路面塌方,導致出租車滑落死亡一人的事故。
《廣州日報》:地鐵工程不是一般的鋪路架橋,不僅施工項目多、施工技術復雜,地下施工也有許多不可預見的風險,不僅要顧及施工站段的地質環(huán)境,也要顧及周邊地段的地質條件和地面建筑,屬于高風險工程。這就要求地鐵施工時應該有完善的技術保障體系、嚴格的風險管理和監(jiān)測制度,更重要的是,需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
可我國地鐵施工事故卻頻頻發(fā)生,北京、南京、深圳、上海等地都曾發(fā)生過地鐵工地塌陷事故。究其原因歸根結底還是一條,安全意識不夠,安全管理不善。鑒于地鐵施工的高技術含量和高風險性,從前期勘探、規(guī)劃,到建設施工、維護運行無不需要強烈的安全意識、科學周密的安全管理,嚴格的安全監(jiān)管。地鐵之類工程,很大程度上就是一項考驗安全管理的工程,而坍塌事故頻發(fā),不僅是技術、管理之失,更是"安全意識"的"坍塌"。
地鐵作為一個城市交通的基礎設施,它是一種"公共物品",是"民生工程"之一,但發(fā)生在杭州的地鐵工地塌陷事故,卻已經讓民生工程變?yōu)槲kU工程。這樁事故不僅讓人想到一個問題,近日,為應對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國家出臺規(guī)模高達4萬億元的經濟刺激計劃。如此龐大的款項,大部分將用于固定資產投資和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而且到年底就要完成1000億元的花錢任務。就在這幾天,國家發(fā)改委門前人頭攢動,各地政府部門、企業(yè)紛紛前來。可想而知,新一輪大干快上的建設高潮正在吹響號角。這里,先不問4萬億元的大蛋糕怎么切分,讓人們擔憂的是:即將如火如荼展開的基礎設施建設,能否繞開類似于杭州地鐵坍塌事故的悲???更重要的是,此次事故能讓我們吸取怎樣的教訓,從而避免悲劇的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