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洪縣出臺了《泗洪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城區(qū)現場攪拌砂漿的通告》,標志著泗洪縣預拌砂漿推廣工作正式啟動實施。
《通告》要求:從3月1日起,縣城區(qū)范圍內(包括各開發(fā)區(qū)、各園區(qū))的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工程建設項目在編制預算時,應當注明使用預拌砂漿的等級和數量;設計單位應當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明確使用預拌砂漿等級,未按照規(guī)定標明的,施工圖審查機構一律不予審查通過;特殊情況需要現場攪拌砂漿的,在使用前向散辦備案,未經備案,現場攪拌砂漿的將按照《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
《通告》要求:從3月1日起,縣城區(qū)范圍內(包括各開發(fā)區(qū)、各園區(qū))的建設工程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工程建設項目在編制預算時,應當注明使用預拌砂漿的等級和數量;設計單位應當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明確使用預拌砂漿等級,未按照規(guī)定標明的,施工圖審查機構一律不予審查通過;特殊情況需要現場攪拌砂漿的,在使用前向散辦備案,未經備案,現場攪拌砂漿的將按照《江蘇省散裝水泥促進條例》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