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相關媒體所報道的《北京明悅灣保障房調查》再一次把明悅灣保障房拆除重建事件拉回輿論視野。保障房出現問題,是混凝土質量不合格?還是施工人員違規(guī)操作所致?面對質疑,開發(fā)商也再次發(fā)問,“我對質量事故負有責任,但誰對我負責?”
面對近日流傳一些說法,26日記者連線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王濤,他表示,當務之急是做好工程后期工作,這是重中之重?!霸撜f的已經都說了,外界相信不相信,那不關我的事,我說的都是事實”。
供應商是否提供低標號混凝土?
據相關報道,混凝土C30價格過低是導致明悅灣保障房混凝土質量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該工地負責人說,混凝土是由開發(fā)商以每立方米248元的價格采購來的。住總二公司領導認為“誰都知道,這個型號的混凝土成本價都在285元以上,怎么可能出現248元的價格,一定是混凝土出了問題!”
對于混凝土價格開發(fā)商并沒有正面回應,王濤表示,“比如說,一棟大廈,一塊錢出售,手續(xù)齊全,你要不要?(開發(fā)商和混凝土供應商)作為兩個合同主體,我給你的價格低,你簽合同了,但不能因此而提供不合格產品”。
“這家單位是三方認可的”。王濤解釋,日月開發(fā)與住總二公司、監(jiān)理單位一起對混凝土供應商進行了質量檢測以及工廠的生產及營銷資質進行了考量,在確保沒有問題的前提下,三方就混凝土供應單位合格情況簽訂了三方協議?!百Y質沒問題、供貨量也沒問題,我憑什么去猜測?事實放在面前不承認而去猜測人家,要都是這樣,合同都成空文了”。
“刷車被拍照”說PK“加水被拍照”說
據報道稱,“雖然住建委的質量檢測部門已經得出“混凝土不合格”的結論,但開發(fā)商卻明確表示各方都有責任;混凝土生產商更是把矛頭直指施工單位住總二公司,稱是住總二公司惡意向混凝土中加水導致質量事故的發(fā)生”。
“針對混凝土生產商的指責,住總第二建設公司指出,目前北京多數混凝土公司的罐車司機都配備了相機或拍照手機。這些罐車司機經常會要求工地的工人幫忙用水管刷車,隨后司機就用相機拍照?!笆┕し竭`規(guī)操作導致質量事故”的說法,與10月10日日月開發(fā)公司向記者出示的報告內容相同。
到底是“刷車被拍照”還是“加水被拍照”?王濤對此表示,“照片是真的還是假的,現在只是猜測,我們也不是刑偵機構,我們只是把我們看到的,如實寫成報告報給住建委”。
開發(fā)商:我對事件負有責任,但誰對我負責?
明悅灣保障房質量事件責任各方已經陸續(xù)表態(tài),是供料還是施工環(huán)節(jié)出現問題,各方說辭不一。對于供應商與施工方的相互指責,作為項目建設方,日月開發(fā)公司也裹挾其中,王濤表示,“做為民營企業(yè),出這么大的事情,(日月開發(fā))是第一責任人。但誰對我來負責?”
他認為,“對于混凝土供應商,雙方簽低價合同,是否就能夠提供不合格產品?對于住總二公司,混凝土供應商經過你考察的,經過你認可的,是在三方協議上簽字的,作為施工方,不合格混凝土,怎么進入工地的?監(jiān)理方又是如何擔負起質量保障責任?”王濤說,“對于責任評定,事情結束后會有一個評定,但不是現在”。
此前,經記者從日月開發(fā)公司了解到,混凝土供應商是經建設方、施工方、監(jiān)理方考察后簽訂三方協議決定的。之后在3月份,住總二公司開始修建樓體,按照規(guī)定,樓體開始建設正負零階段,施工單位就要將相關的試塊檢測報告交予生產單位和監(jiān)理部門,但是一直到6月份的時候,施工因質量問題而被迫停止,住總二公司一直沒有將相關檢測報告提交上來,其間,建設方和監(jiān)理單位都曾催促過,但是一直以各種理由被回絕。建設方在施工現場調查發(fā)現,施工單位存在很多違規(guī)操作如在混凝土中注水等行為等,已將相關資料收集整理交至北京住建委。
面對近日流傳一些說法,26日記者連線北京日月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王濤,他表示,當務之急是做好工程后期工作,這是重中之重?!霸撜f的已經都說了,外界相信不相信,那不關我的事,我說的都是事實”。
供應商是否提供低標號混凝土?
據相關報道,混凝土C30價格過低是導致明悅灣保障房混凝土質量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該工地負責人說,混凝土是由開發(fā)商以每立方米248元的價格采購來的。住總二公司領導認為“誰都知道,這個型號的混凝土成本價都在285元以上,怎么可能出現248元的價格,一定是混凝土出了問題!”
對于混凝土價格開發(fā)商并沒有正面回應,王濤表示,“比如說,一棟大廈,一塊錢出售,手續(xù)齊全,你要不要?(開發(fā)商和混凝土供應商)作為兩個合同主體,我給你的價格低,你簽合同了,但不能因此而提供不合格產品”。
“這家單位是三方認可的”。王濤解釋,日月開發(fā)與住總二公司、監(jiān)理單位一起對混凝土供應商進行了質量檢測以及工廠的生產及營銷資質進行了考量,在確保沒有問題的前提下,三方就混凝土供應單位合格情況簽訂了三方協議?!百Y質沒問題、供貨量也沒問題,我憑什么去猜測?事實放在面前不承認而去猜測人家,要都是這樣,合同都成空文了”。
“刷車被拍照”說PK“加水被拍照”說
據報道稱,“雖然住建委的質量檢測部門已經得出“混凝土不合格”的結論,但開發(fā)商卻明確表示各方都有責任;混凝土生產商更是把矛頭直指施工單位住總二公司,稱是住總二公司惡意向混凝土中加水導致質量事故的發(fā)生”。
“針對混凝土生產商的指責,住總第二建設公司指出,目前北京多數混凝土公司的罐車司機都配備了相機或拍照手機。這些罐車司機經常會要求工地的工人幫忙用水管刷車,隨后司機就用相機拍照?!笆┕し竭`規(guī)操作導致質量事故”的說法,與10月10日日月開發(fā)公司向記者出示的報告內容相同。
到底是“刷車被拍照”還是“加水被拍照”?王濤對此表示,“照片是真的還是假的,現在只是猜測,我們也不是刑偵機構,我們只是把我們看到的,如實寫成報告報給住建委”。
開發(fā)商:我對事件負有責任,但誰對我負責?
明悅灣保障房質量事件責任各方已經陸續(xù)表態(tài),是供料還是施工環(huán)節(jié)出現問題,各方說辭不一。對于供應商與施工方的相互指責,作為項目建設方,日月開發(fā)公司也裹挾其中,王濤表示,“做為民營企業(yè),出這么大的事情,(日月開發(fā))是第一責任人。但誰對我來負責?”
他認為,“對于混凝土供應商,雙方簽低價合同,是否就能夠提供不合格產品?對于住總二公司,混凝土供應商經過你考察的,經過你認可的,是在三方協議上簽字的,作為施工方,不合格混凝土,怎么進入工地的?監(jiān)理方又是如何擔負起質量保障責任?”王濤說,“對于責任評定,事情結束后會有一個評定,但不是現在”。
此前,經記者從日月開發(fā)公司了解到,混凝土供應商是經建設方、施工方、監(jiān)理方考察后簽訂三方協議決定的。之后在3月份,住總二公司開始修建樓體,按照規(guī)定,樓體開始建設正負零階段,施工單位就要將相關的試塊檢測報告交予生產單位和監(jiān)理部門,但是一直到6月份的時候,施工因質量問題而被迫停止,住總二公司一直沒有將相關檢測報告提交上來,其間,建設方和監(jiān)理單位都曾催促過,但是一直以各種理由被回絕。建設方在施工現場調查發(fā)現,施工單位存在很多違規(guī)操作如在混凝土中注水等行為等,已將相關資料收集整理交至北京住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