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3年開始便陷入“內斗”的山水集團,如今依然面臨困境,并且劇情更加復雜、曲折,這個曾被山水集團定義為“家丑”的“家務事”,夾雜著內部的恩怨情仇、榮辱富貴。
日前,山水集團黨委書記、新聞發(fā)言人陳學師主動揭開“家丑”,講述山水集團多年“內憂”背后的原因。
緣起
山水集團全稱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前身是濟南的山東水泥廠。此前,該企業(yè)連年虧損,在全國60多家重點水泥企業(yè)當中排名倒數第一。
1990年,張才奎擔任山東水泥廠第十二任一把手。隨后,山東水泥廠起死回生,如今山水集團旗下子公司已經遍布于山東、遼寧、山西、新疆等十?。▍^(qū)/市),產能超過1億噸。
期間,2001年成立了一家由在職員工出資控股的公司,共計3947人參與持股計劃,于2004年受讓全部國有資產,完成了山水集團的整體改制,2008年在香港聯(lián)交所上市。
在操作香港上市之前,張才奎、李延民、董承田等作為登記股東,在香港設立中國山水投資有限公司。為保證員工的出資權益在境外得以體現(xiàn),按照香港上市公司的慣例,張才奎、李延民2人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成立張氏信托、李氏信托,以受托人身份管理3940人的出資權益(2011年因為李氏信托的受托人退休,張才奎一并管理張氏信托、李氏信托)。
據悉,董承田等7人持有中國山水投資公司18.26%,若按照現(xiàn)在的股票價格(每股6.29港幣計算),可變現(xiàn)623204150元(稅后,人民幣),平均8900多萬元。其中,董承田、于玉川、趙利平3人身價超過1億元。
山水集團:離職高管涉經濟罪
2010年,張才奎之子張斌接手山水集團,并開始實行集中采購、規(guī)范流程,完善內部審批與監(jiān)管機制,導致其與7名高管的矛盾直接爆發(fā)。時任集團副總經理的董承田、于玉川、趙利平、宓敬田、趙永魁等5名高級管理人員突然集體提出辭職(后王永平辭職,另一人此前退休),并提出變現(xiàn)要求,每年從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紅去回購他們的股票,每年實得的資金不能低于5000萬港幣,直至購完為止。
張斌認為,信托項下的3940人當中,與7位顯名股東一樣,當年都是真金白銀地出資,如若變現(xiàn),應一視同仁、一并考慮。隨后,山水集團推出了《中國山水投資有限公司股份回購方案》(以下簡稱《股份回購方案》)和《境外信托退出性收益分配方案》。陳學師告訴人民網財經記者,此方案也意味著,“高管們變現(xiàn)希望落空”。
隨著雙方無法達成最終的協(xié)議,山水集團決定暫不實施變現(xiàn)方案。陳學師認為,高管集體辭職真實目的,并非“對新的管理機制和方式越來越不適應”,而是以此要挾,期望山水集團不再對其任職期間暴露出來的問題進行深查。
陳學師說,在2010年至2013年間,山水集團曾接到職工舉報,反映董承田、宓敬田、趙利平、趙永魁、王永平以及此前退休的李茂桓存在職務侵占等行為。
2015年1月,曾擔任山水集團遼寧分公司總經理助理、遼陽千山公司經理的王永平,因虛開發(fā)票、職務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處以罰金人民幣10萬元。今年2月份,山水集團離職高管之一的董承田也涉嫌挪用資金罪,被本溪市公安局正式立案審查。
員工:董事長侵吞員工股權
然而,以7名離職高管為代表的維權人成為爭論的另一方,卻持有完全相反的看法。他們認為,《境外信托退出性收益分配方案》和《股份回購方案》,是董事長張斌侵吞員工股權,強行低價回購員工持有股份的行為,并且回購方案是在眾多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推出的,方案里面竟然提出用上市公司分紅的錢來回購股份。
此外,回購方案中還存在霸王條款,包括回購股份的定價原則和調整機制無視并嚴重侵害出資人的經濟利益?!皟商追桨竿耆菑埐趴蛷埍笠皇峙谥瞥鰜淼模覀兪孪群敛恢??!?一名維權人王先生表示,張斌在退股動員會上公開宣稱,“你們的股份早已經一文不值,現(xiàn)在退了能拿回好幾倍。不退的話,以后10年、20年都不分紅?!?
“如今,張才奎不僅要將代持的職工股份全部變成他的,還變相逼迫其他七大股東退股,最終目的就是要把國企改制而來的山水集團變成自己擁有的家族企業(yè)?!蓖跸壬硎?。
陳學師對此表示,參與多次上訪的山水集團職工受到董承田等人的欺騙、蒙蔽,在對上述人員進行離任審計時,公司對他們逐一進行了核實。從掌握的情況看,除了已被判刑的王永平,剩下幾人均存在侵占或挪用資金等違法行為,并且已啟動了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