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7日,由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建筑環(huán)境與節(jié)能研究院、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建筑環(huán)境與節(jié)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國家空調設備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聯(lián)合召開了“PM2.5現狀及防治技術媒體交流會”,來自人民日報、新華社、北京晚報、法制報、中國婦女報等大眾媒體,以及暖通空調在線的媒體代表參加了此次交流會。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建筑環(huán)境與節(jié)能研究院院長徐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建筑環(huán)境與節(jié)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鄒瑜、國家空調設備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主任路賓、建筑環(huán)境與節(jié)能研究院許鐘麟研究員、建筑環(huán)境與節(jié)能研究院環(huán)境測控優(yōu)化中心檢測室主任鄧高峰代表建研院與媒體代表進行了溝通。
交流內容
近年來,我國大中城市空氣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嚴重污染的“霧霾”天氣時有發(fā)生,嚴重危害了人們的健康。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建筑環(huán)境與節(jié)能研究院從建筑室內環(huán)境控制的角度,對PM2.5治理的主要措施進行了梳理,對當前的一些誤區(qū)進行了澄清,并對學術領域當前應進行的主要工作進行了規(guī)劃。顯示了作為一個國家級研究機構,對于當前涉及民生的“霧霾”問題的社會責任的擔當。建研院對于PM2.5的關注,開始于上個世紀80年代左右,對于有效解決建筑物內空氣品質問題,積累了科學實驗數據、理論依據,已具有提供建筑空氣品質解決方案的綜合能力。
由于“霧霾”近期對于中國大部分地區(qū)的影響日益嚴重,政府、研究機構及產業(yè)都已關注到解決建筑室內空氣潔凈問題,因此此時更需要用科學的態(tài)度,厘清認識誤區(qū),引領正確的對待霧霾天氣的生活方式。
對大多數人來說,每天超過80%的時間是在各種類型的建筑物中度過的,因此,建筑室內環(huán)境對于人們的健康更加重要。同時,相比于室外環(huán)境,建筑物內的環(huán)境治理見效更快。國外的環(huán)境治理經驗表明,如洛杉磯、倫敦等城市的空氣污染治理進程均為幾十年,相比之下,室內環(huán)境污染的治理進程可說“立竿見影”。
主要觀點
建筑環(huán)境與節(jié)能研究院許鐘麟研究員認為,當前測試數據表明,對于沒有任何凈化措施的室內環(huán)境,如住宅等,室內外PM2.5濃度具有明顯的關聯(lián)性。所以,在污染天氣中,簡單關閉門窗并不能有效降低室內PM2.5濃度。同時,人員長期處于密閉的室內環(huán)境中,會由于人體代謝導致室內二氧化碳、微生物等污染物的濃度上升,對人體健康同樣具有危害,甚至可能危害更大。
影響室內PM2.5濃度的因素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室外PM2.5的濃度,尤其是當室外濃度較高時,室內濃度一般也會與室外保持一致;一個是室內的污染源釋放,尤其是炊事、吸煙、人員活動、半揮發(fā)性有機物、設備運行等產生的細顆粒物,在室外PM2.5濃度較低時,會顯著體現在室內PM2.5濃度遠高于室外。
國外,歐洲國家2007年頒布的非居住建筑通風標準中,明確提出了依據室外空氣品質確定所需新風處理過濾器的最低及推薦要求。在我國,2012年開始啟動,將于今年實行的新版國家標準《醫(yī)院潔凈手術部建筑技術規(guī)范》中,也明確提出了根據室外可吸入顆粒物濃度確定所需新風處理過濾器性能的措施與要求。我國于2014年2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的標準,JGJ/T 309-2013《建筑通風效果測試與評價標準》中明確規(guī)定了建筑室內PM2.5的日均值應小于75ug/m3。
解決方案
建筑室內顆粒物污染最為有效的解決辦法需要從兩個方面入手,對于公共建筑,應當在現有的新風機組內加裝空氣凈化裝置,或者在室內的送回風口處加裝空氣凈化裝置,如果需要進一步改善室內環(huán)境也可采用單體式空氣凈化器;對于普通住宅,建議在設計時就考慮加裝帶凈化裝置的小型住宅新風系統(tǒng),如果因層高或預算問題,可適當購買單體式空氣凈化器作為改善室內環(huán)境的手段。
就治理措施而言,由于PM2.5首先是顆粒物,而在霧霾期間,PM2.5會是含水顆粒物,使用阻隔式即過濾方式去除更為可靠。要把霧霾期間室內濃度降到75μg/m³以下,去除效率就需要達到80%~90%(按重量計)。對于一棟300人左右的辦公建筑而言,其所需供給的室外新風量約10000m³/h,若增加的為節(jié)能型過濾器(歐洲過濾器能效標準中的A級過濾器),其每年所增加的能耗約為800~1600kWh以內(運行時間按6000小時計算),人均年電耗增加不超過6度電。
如果配合循環(huán)風處理,效果更好,家用的單體式空氣凈化器可視為只處理循環(huán)風的設備。
我國現行的空氣凈化器標準 GB/T18801-2008,由于部分內容不夠完善,已經開始進行修訂,雖然標準中沒有關于PM2.5凈化效率等相關測試指標和方法,但是標準中關于空氣凈化器固態(tài)顆粒物凈化性能方面的指標還是可以為廣大群眾進行采購選型提供依據的。另外,GB21551.3-2010標準中對于家用空氣凈化器也提出了特殊要求,即有害因素產生量不應超過標準規(guī)定的限值,也請大家在采購產品時要注意。
空調新風系統(tǒng)配套使用的空氣凈化裝置由于沒有相關標準,尤其是沒有PM2.5凈化效率相關的檢測指標,對于使用方的采購選型非常困難,只能按照目前相關國家標準GB/T14295等相關指標進行參考。
所有的設備都需要良好的運行和維護,及時更換濾網或者進行必要的清洗工作,是保障室內空氣質量的必要手段。
針對當前市場上銷售的空氣凈化機的現狀,建研院的各位代表表示應盡快出臺和完善針對PM2.5去除效果的空氣凈化設備及系統(tǒng)的評價標準與標識體系,該體系應簡單明了,易于理解,使老百姓對自己所購買的凈化產品是否有效,或者經過改造后的建筑環(huán)境是否符合要求可以做到心中有數。
徐偉院長在總結交流會內容時表示:“今天我們召開這個會,并不是針對大氣環(huán)境霧霾的問題,大氣環(huán)境是個大問題,短時間內不能獲得良好的改變。我們研究的重點,是如何防范室內污染,減少PM2.5對我們身體的傷害。室內污染物與室外污染物是密切相關的,不同建筑類型,情況也不盡相同,但是室內外的空氣品質是高度關聯(lián)的。我們研究分類治理,對于住宅和公共建筑,根據情況要進行分類處理。我們將加大科研力度,在治理手段及措施上開發(fā)更多新的產品,另外,我們將從標準建設上推進設計標準和產品標準的進步。我們也將組織專家對有關PM2.5的現狀及防治開展科普工作。”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建筑環(huán)境與節(jié)能研究院院長徐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建筑環(huán)境與節(jié)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鄒瑜、國家空調設備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主任路賓、建筑環(huán)境與節(jié)能研究院許鐘麟研究員、建筑環(huán)境與節(jié)能研究院環(huán)境測控優(yōu)化中心檢測室主任鄧高峰代表建研院與媒體代表進行了溝通。
交流內容
近年來,我國大中城市空氣污染問題日益嚴重,嚴重污染的“霧霾”天氣時有發(fā)生,嚴重危害了人們的健康。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建筑環(huán)境與節(jié)能研究院從建筑室內環(huán)境控制的角度,對PM2.5治理的主要措施進行了梳理,對當前的一些誤區(qū)進行了澄清,并對學術領域當前應進行的主要工作進行了規(guī)劃。顯示了作為一個國家級研究機構,對于當前涉及民生的“霧霾”問題的社會責任的擔當。建研院對于PM2.5的關注,開始于上個世紀80年代左右,對于有效解決建筑物內空氣品質問題,積累了科學實驗數據、理論依據,已具有提供建筑空氣品質解決方案的綜合能力。
由于“霧霾”近期對于中國大部分地區(qū)的影響日益嚴重,政府、研究機構及產業(yè)都已關注到解決建筑室內空氣潔凈問題,因此此時更需要用科學的態(tài)度,厘清認識誤區(qū),引領正確的對待霧霾天氣的生活方式。
對大多數人來說,每天超過80%的時間是在各種類型的建筑物中度過的,因此,建筑室內環(huán)境對于人們的健康更加重要。同時,相比于室外環(huán)境,建筑物內的環(huán)境治理見效更快。國外的環(huán)境治理經驗表明,如洛杉磯、倫敦等城市的空氣污染治理進程均為幾十年,相比之下,室內環(huán)境污染的治理進程可說“立竿見影”。
主要觀點
建筑環(huán)境與節(jié)能研究院許鐘麟研究員認為,當前測試數據表明,對于沒有任何凈化措施的室內環(huán)境,如住宅等,室內外PM2.5濃度具有明顯的關聯(lián)性。所以,在污染天氣中,簡單關閉門窗并不能有效降低室內PM2.5濃度。同時,人員長期處于密閉的室內環(huán)境中,會由于人體代謝導致室內二氧化碳、微生物等污染物的濃度上升,對人體健康同樣具有危害,甚至可能危害更大。
影響室內PM2.5濃度的因素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室外PM2.5的濃度,尤其是當室外濃度較高時,室內濃度一般也會與室外保持一致;一個是室內的污染源釋放,尤其是炊事、吸煙、人員活動、半揮發(fā)性有機物、設備運行等產生的細顆粒物,在室外PM2.5濃度較低時,會顯著體現在室內PM2.5濃度遠高于室外。
國外,歐洲國家2007年頒布的非居住建筑通風標準中,明確提出了依據室外空氣品質確定所需新風處理過濾器的最低及推薦要求。在我國,2012年開始啟動,將于今年實行的新版國家標準《醫(yī)院潔凈手術部建筑技術規(guī)范》中,也明確提出了根據室外可吸入顆粒物濃度確定所需新風處理過濾器性能的措施與要求。我國于2014年2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的標準,JGJ/T 309-2013《建筑通風效果測試與評價標準》中明確規(guī)定了建筑室內PM2.5的日均值應小于75ug/m3。
解決方案
建筑室內顆粒物污染最為有效的解決辦法需要從兩個方面入手,對于公共建筑,應當在現有的新風機組內加裝空氣凈化裝置,或者在室內的送回風口處加裝空氣凈化裝置,如果需要進一步改善室內環(huán)境也可采用單體式空氣凈化器;對于普通住宅,建議在設計時就考慮加裝帶凈化裝置的小型住宅新風系統(tǒng),如果因層高或預算問題,可適當購買單體式空氣凈化器作為改善室內環(huán)境的手段。
就治理措施而言,由于PM2.5首先是顆粒物,而在霧霾期間,PM2.5會是含水顆粒物,使用阻隔式即過濾方式去除更為可靠。要把霧霾期間室內濃度降到75μg/m³以下,去除效率就需要達到80%~90%(按重量計)。對于一棟300人左右的辦公建筑而言,其所需供給的室外新風量約10000m³/h,若增加的為節(jié)能型過濾器(歐洲過濾器能效標準中的A級過濾器),其每年所增加的能耗約為800~1600kWh以內(運行時間按6000小時計算),人均年電耗增加不超過6度電。
如果配合循環(huán)風處理,效果更好,家用的單體式空氣凈化器可視為只處理循環(huán)風的設備。
我國現行的空氣凈化器標準 GB/T18801-2008,由于部分內容不夠完善,已經開始進行修訂,雖然標準中沒有關于PM2.5凈化效率等相關測試指標和方法,但是標準中關于空氣凈化器固態(tài)顆粒物凈化性能方面的指標還是可以為廣大群眾進行采購選型提供依據的。另外,GB21551.3-2010標準中對于家用空氣凈化器也提出了特殊要求,即有害因素產生量不應超過標準規(guī)定的限值,也請大家在采購產品時要注意。
空調新風系統(tǒng)配套使用的空氣凈化裝置由于沒有相關標準,尤其是沒有PM2.5凈化效率相關的檢測指標,對于使用方的采購選型非常困難,只能按照目前相關國家標準GB/T14295等相關指標進行參考。
所有的設備都需要良好的運行和維護,及時更換濾網或者進行必要的清洗工作,是保障室內空氣質量的必要手段。
針對當前市場上銷售的空氣凈化機的現狀,建研院的各位代表表示應盡快出臺和完善針對PM2.5去除效果的空氣凈化設備及系統(tǒng)的評價標準與標識體系,該體系應簡單明了,易于理解,使老百姓對自己所購買的凈化產品是否有效,或者經過改造后的建筑環(huán)境是否符合要求可以做到心中有數。
徐偉院長在總結交流會內容時表示:“今天我們召開這個會,并不是針對大氣環(huán)境霧霾的問題,大氣環(huán)境是個大問題,短時間內不能獲得良好的改變。我們研究的重點,是如何防范室內污染,減少PM2.5對我們身體的傷害。室內污染物與室外污染物是密切相關的,不同建筑類型,情況也不盡相同,但是室內外的空氣品質是高度關聯(lián)的。我們研究分類治理,對于住宅和公共建筑,根據情況要進行分類處理。我們將加大科研力度,在治理手段及措施上開發(fā)更多新的產品,另外,我們將從標準建設上推進設計標準和產品標準的進步。我們也將組織專家對有關PM2.5的現狀及防治開展科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