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加快在農村推廣使用散裝水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強調必須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以小康村建設為龍頭,以鄉(xiāng)鎮(zhèn)為依托,運用現代流通方式,建立完善農村散裝水泥推廣網絡,把散裝水泥逐步推向農村。
意見提出,鼓勵水泥生產企業(yè)利用已有的農村水泥銷售網絡,向農村投放散裝水泥配送、儲存設備,改建散裝水泥銷售網點和配送站;鼓勵水泥制品企業(yè)向周邊農村銷售散裝水泥;鼓勵現有水泥經銷大戶進入農村銷售散裝水泥。依托現有“萬村千鄉(xiāng)”市場工程體系,利用供銷社、農資銷售點、便民超市等流通資源,建設農村散裝水泥銷售網點。
《意見》提出的任務目標是:到“十一五”末,在全市農村建設散裝水泥配送站和銷售網點80個,基本完成農村地區(qū)散裝水泥銷售網絡布點工作,爭取全市農村散裝水泥使用率達到25%。
為保證任務目標的完成,《意見》決定每年從市縣兩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撥出???,對農村散裝水泥銷售示范點、專營店和配送站進行獎勵扶持。經批準在農村改建或新建的散裝水泥銷售示范點,可從市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補貼3000元,從區(qū)縣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補貼1000元,對于新設立的散裝水泥配送站,根據銷售量從市、區(qū)縣兩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補貼10000—30000元。同時對銷量大的散裝水泥銷售網點,給予一定獎勵。
《意見》要求各級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建立適合農村發(fā)展散裝水泥的服務體系。加大農村發(fā)展散裝水泥重要意義的宣傳,提高農民使用散裝水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積極組織有關科研單位、生產企業(yè)研制開發(fā)適合農村推廣散裝水泥的運輸、儲存、使用設備。及時向水泥生產企業(yè)和散裝水泥銷售網點提供市場需求信息,促進農村散裝水泥的健康發(fā)展。
《意見》還要求各級經貿、建設、物價、質監(jiān)、工商等部門在農村“發(fā)散”工作中認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出積極貢獻。
《意見》強調必須按照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以小康村建設為龍頭,以鄉(xiāng)鎮(zhèn)為依托,運用現代流通方式,建立完善農村散裝水泥推廣網絡,把散裝水泥逐步推向農村。
意見提出,鼓勵水泥生產企業(yè)利用已有的農村水泥銷售網絡,向農村投放散裝水泥配送、儲存設備,改建散裝水泥銷售網點和配送站;鼓勵水泥制品企業(yè)向周邊農村銷售散裝水泥;鼓勵現有水泥經銷大戶進入農村銷售散裝水泥。依托現有“萬村千鄉(xiāng)”市場工程體系,利用供銷社、農資銷售點、便民超市等流通資源,建設農村散裝水泥銷售網點。
《意見》提出的任務目標是:到“十一五”末,在全市農村建設散裝水泥配送站和銷售網點80個,基本完成農村地區(qū)散裝水泥銷售網絡布點工作,爭取全市農村散裝水泥使用率達到25%。
為保證任務目標的完成,《意見》決定每年從市縣兩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撥出???,對農村散裝水泥銷售示范點、專營店和配送站進行獎勵扶持。經批準在農村改建或新建的散裝水泥銷售示范點,可從市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補貼3000元,從區(qū)縣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補貼1000元,對于新設立的散裝水泥配送站,根據銷售量從市、區(qū)縣兩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補貼10000—30000元。同時對銷量大的散裝水泥銷售網點,給予一定獎勵。
《意見》要求各級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建立適合農村發(fā)展散裝水泥的服務體系。加大農村發(fā)展散裝水泥重要意義的宣傳,提高農民使用散裝水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積極組織有關科研單位、生產企業(yè)研制開發(fā)適合農村推廣散裝水泥的運輸、儲存、使用設備。及時向水泥生產企業(yè)和散裝水泥銷售網點提供市場需求信息,促進農村散裝水泥的健康發(fā)展。
《意見》還要求各級經貿、建設、物價、質監(jiān)、工商等部門在農村“發(fā)散”工作中認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