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省國土資源廳公布了對10起土地違法案件的處理結果。這10起案件曾于去年在本報公開掛牌督辦,并得到沈陽、大連等地各級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國土資源、紀檢監(jiān)察、公安等相關部門聯(lián)合辦案,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予以嚴肅查處,涉案的多名黨政領導干部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
其中,營口遼寧渤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非法占用117畝村集體土地案,被責令退還土地,并處以155萬元罰款,老爺廟村黨支部副書記富吉安受到黨內(nèi)警告處分。
其中,營口遼寧渤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非法占用117畝村集體土地案,被責令退還土地,并處以155萬元罰款,老爺廟村黨支部副書記富吉安受到黨內(nèi)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