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15年11月10日以現(xiàn)場和通訊的方式召開。
11月11日,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發(fā)布第十九次會議公告,公告發(fā)布了四川雙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拉法基中國海外控股公司要約收購公司股份的獨立意見。
獨立意見顯示,拉法基中國對除拉法基中國、拉法基瑞安(四川)投資有限公司外的全體股東發(fā)出要約收購的條件為:要約收購價格為5.64元/股,要約期限為2015年11月2至2015年12月1日,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
本次要約收購系因拉法基集團與豪瑞公司的全球合并交易致使豪瑞公司(全球合并完成后更名為拉法基豪瑞)成為拉法基集團的控股股東,并通過拉法基集團間接控制四川雙馬75.26%的股份(包括補償股份)而觸發(fā)。獨立董事(盛毅、馮淵、黃興旺)同意董事會向公司股東所作的建議,即:近期四川雙馬掛牌交易股票流通性較好;近期二級市場股價波動較大;本次要約收購價格較收購人刊登《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前30個交易日和較《要約收購報告書》公告發(fā)布前30個交易日及前1個交易日二級市場上四川雙馬股票的收盤價和交易均價均有一定幅度的折價;因此,建議四川雙馬股東視本次要約收購期間股票二級市場的波動情況決定是否接受要約收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