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鋼鐵、水泥、電力、玻璃四個重點行業(yè)現有排污單位,要實行排污權有償使用;2016年底前,所有行業(yè)現有排污單位全面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這是石家莊近日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中規(guī)定的。
排污權是指排污單位經核定、允許其排放污染物的種類和數量。“排污權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是指在“總量控制”的前提下,政府將排污權有償出讓給排污者,并允許排污權在二級市場上交易。此舉旨在通過利益杠桿,促使企業(yè)主動減少污染物排放,從而達到防治污染的目的。
《意見》提出,今年7月1日前,完成鋼鐵、水泥、電力、玻璃四個重點行業(yè)現有排污單位的排污權初次核定;年底前,四個重點行業(yè)現有排污單位實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并完成所有行業(yè)現有排污單位的排污權初次核定;2016年底前,所有行業(yè)現有排污單位全面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2017年底前,完成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石家莊全市基本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