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一般規(guī)定
8.1.1 配筋砌體工程除應滿足本章要求外,尚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5、6章的規(guī)定。
說明:8.1.1為避免重復,本章在“一般規(guī)定”、“主控項目”、“一般項目”的條文內容上,尚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5、6章的規(guī)定。
8.1.2 構造柱澆灌混凝土前,必須將砌體留槎部位和模板澆水濕潤,將模板內的落地灰、磚渣和其他雜物清理干凈,并在結合面處注入適量與構造柱混凝土相同的去石水泥砂漿。振搗時,應避免觸碰墻體,嚴禁通過墻體傳震。
說明8.1.2 本條這些施工規(guī)定,是為了保證混凝土的強度和兩次澆搗時結合面的密實和整體性。
8.1.3 設置在砌體水平灰縫中鋼筋的錨固長度不宜小于50d,且其水平或垂直彎折段的長度不宜小于20d和150mm;鋼筋的搭接長度不應小于55d。
說明:8.1.3配置在砌體水平灰縫中的受力鋼筋,其握裹力較混凝土中的鋼筋要差一些,因此在保證足夠的砂漿保護層的條件下,其錨固長度和搭接長度要加大。
8.1.4 配筋砌塊體剪力墻,應采用專用的小砌塊砌筑砂漿和專用的小砌塊灌孔混凝土。
說明:8.1.4小砌體砌筑砂漿和小砌塊灌孔混凝土性能好,對保證配筋砌塊砌體剪力墻的結構受力性能十分有利,其性能應分別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筑砂漿》JC860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灌孔混凝土》JC861的要求。
返回上級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