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
11.4.1 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框架柱和框支柱,其抗震正截面承載力應按本規(guī)范第 7 章的規(guī)定計算,但在承載力計算公式的右邊,均應除以相應的正截面承載力抗震調(diào)整系數(shù) γRE。
11.4.2 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框架柱,其節(jié)點上、下端和框支柱的中間層節(jié)點上、下端的截面內(nèi)力設計值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1 節(jié)點上、下柱端的彎矩設計值
1)9 度設防烈度的各類框架和一級抗震等級的框架結構
ΣMc=1.2ΣMbua ?。?1.4.2-1)
且不應小于按公式(11.4.2-2)求得的 ΣMc 值。
2)其他情況
一級抗震等級
ΣMc=1.4ΣMb (11.4.2-2)
二級抗震等級
ΣMc=1.2ΣMb (11.4.2-3)
三級抗震等級
ΣMc=1.1ΣMb (11.4.2-4)
四級抗震等級,柱端彎矩設計值取地震作用組合下的彎矩設計值。
式中:ΣMc———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節(jié)點上、下柱端的彎矩設計值之和;柱端彎矩設計值的確定,在一般情況下,可將公式 (11.4.2-1)至公式(11.4.2-4)計算的彎矩之和,按上、下柱端彈性分析所得的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彎矩比進行分配;
ΣMbua———同一節(jié)點左、右梁端按順時針和逆時針方向采用實配鋼筋截面面積和材料強度標準值,且考慮承載力抗震調(diào)整系數(shù)計算的正截面抗震受彎承載力所對應的彎矩值之和的較大值;其中梁端的 Mbua 應按本規(guī)范第 11.3.2 條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
ΣMb———同一節(jié)點左、右梁端,按順時針和逆時針方向計算的兩端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彎矩設計值之和的較大值;一級抗震等級,當兩端彎矩均為負彎矩時,絕對值較小的彎矩值應取零。
當反彎點不在柱的層高范圍內(nèi)時,一、二、三級抗震等級的框架柱端彎矩設計值應按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彎矩設計值分別直接乘以系數(shù) 1.4、1.2、1.1 確定;框架頂層柱、軸壓比小于 0.15 的柱,柱端彎矩設計值可取地震作用組合下的彎矩設計值。
2 節(jié)點上、下柱端的軸向力設計值,應取地震作用組合下各自的軸向力設計值。
11.4.3 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框架結構底層柱下端截面和框支柱的頂層柱上端和底層柱下端截面的彎矩設計值,對一、二、三級抗震等級應按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彎矩設計值分別乘以系數(shù) 1.5、1.25 和 1.15 確定。底層柱縱向鋼筋宜按柱上、下端的不利情況配置。
注:底層指無地下室的基礎以上或地下室以上的首層。
11.4.4 考慮地震作用組合的框架柱、框支柱的剪力設計值 Vc 應按下列公試計算:
1.9 度設防烈度的各類框架和一級抗震等級的框架結構
Vc=1.2(Mtcua+Mbcua)/Hn ?。?1.4.4-1)
且不應小于按公式(11.4.4-2)求得的 Vc 值。
2 其他情況
一級抗震等級
Vc=1.4(Mtc+Mbc)/Hn ?。?1.4.4-2)
二級抗震等級
Vc=1.2(Mtc+Mbc)/Hn ?。?1.4.4-3)
三級抗震等級
Vc=1.1(Mtc+Mbc)/Hn (11.4.4-4)
四級抗震等級,取地震作用組合下的剪力設計值。
式中:Mtcua、Mbcua———框架柱上、下端按實配鋼筋截面面積和材料強度標準值,且考慮承載力抗震調(diào)整系數(shù)計算的正截面抗震受彎承載力所對應的彎矩值;
Mtc、Mbc———考慮地震作用組合,且經(jīng)調(diào)整后的框架柱上、下端彎矩設計值;
Hn———柱的凈高。
在公式(11.4.4-1)中,Mtcua 與 Mbcua 之和應分別按順時針和逆時針方向進行計算,并取其較大值。Mtcua 和 Mbcua 的值可按本規(guī)范 11.4.1 條的規(guī)定進行計算,但在計算中應將材料的強度設計值以強度標準值代替,并取實配的縱向鋼筋截面面積,不等式改為等式,并在等式右邊除以相應的承載力抗震調(diào)整系數(shù);此時,N 可取重力荷載代表值產(chǎn)生的軸向壓力設計值。
在公式(11.4.4-2)至公式(11.4.4-4)中,Mtc 與 Mbc 之和應分別按順時針和逆時針方向進行計算,并取其較大值。Mtc、Mbc 的取值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 11.4.2 條和第 11.4.3 條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