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月1日起,江蘇省徐州市全面實施新型墻體材料產品市場準入制,凡在徐州市范圍內生產和銷售的墻體材料產品必須持有《徐州市新型墻體材料備案登記證》,才可進入徐州市場。
《徐州市新型墻體材料備案登記證》中明確規(guī)定:墻體材料備案登記的產品,必須符合《江蘇省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目錄》的要求;對于申請備案登記的墻體材料產品的生產企業(yè),必須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提供市級以上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近期產品抽檢報告,并且具備國家產業(yè)政策要求的生產設備和檢測體系。同時還規(guī)定,徐州市范圍內的新建工程、新開工項目,必須選用具有備案登記認證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