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晚間,福建水泥公告稱,福建鑫和投資有限公司訴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已經福建省高院終審判決。終審維持一審判決中公司支付給福建鑫和投資房屋租金和租賃保證金共計55.8萬元,把一審中公司支付給福建鑫和投資的違約金993萬元變更為514萬元,公司比一審判決少支付違約金478.8萬元。
公司2012年度已按一審判決全額計提上述預計負債。本次終審判決后,公司將相應沖回多提的預計負債金額。
公司2012年度已按一審判決全額計提上述預計負債。本次終審判決后,公司將相應沖回多提的預計負債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