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因實際控制人唐山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唐山市國資委”)和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籌劃戰(zhàn)略合作,合作內容可能涉及本公司,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6日起停牌(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6年4月6日和2016年4月13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上發(fā)布的《重大事項停牌公告》和《重大事項進展公告》)。
唐山市國資委及本公司控股股東冀東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簽署了《關于冀東發(fā)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重組之框架協議》。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本次重大事項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以下簡稱“本次重組”),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guī)定,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18日開市起繼續(xù)停牌(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5日和2016年5月3日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上發(fā)布的《關于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停牌公告》、《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公告》和《重大資產重組停牌進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發(fā)布日,本公司積極推進本次重組的各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相關中介機構正在進行的盡職調查、審計和評估等工作。鑒于該事項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為保證公平信息披露,維護投資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價異常波動,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0日開市起繼續(xù)停牌。
冀東水泥2011年公司債券、2012年公司債券不停牌。
停牌期間,公司將密切關注事項進展情況,將每5個交易日發(fā)布一次進展公告。公司待相關事項確定后,將及時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公告。
停牌期間,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對該事項的相關進展進行公告,公司發(fā)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以及巨潮資訊網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