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減水劑適宜摻量0.2%~0.3%,隨氣溫升高可適當增加,但不超過0.5%,計量誤差不大于±5%。
2)宜以溶液形式摻入,可與拌合水同時加入攪拌機內。
3)混凝土從攪拌出機至澆筑入模的間隔時間宜為:氣溫20~30℃,間隔不超過1h;氣溫10~19℃,間隔不超過1.5h;氣溫5~9℃,間隔不超過2.0h。
4)普通減水劑適用于日最低氣溫5℃以上的混凝土施工,低于5℃時應與早強劑復合使用。
5)需經蒸汽養(yǎng)護的預制構件使用木質素減水劑時,摻量不宜大于0.05%,并且不宜采用腐植酸減水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