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柬媒1月14日報道,柬埔寨政府決定免除國內水泥產品特別稅2年。
根據財經部發(fā)布的聲明指出,該決定旨在支持當地水泥行業(yè),即由國家承擔國內水泥產品5%特別稅2年,從2025年到2026年底。
國內水泥企業(yè)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使用財經部稅務總局的在線納稅申報管理系統(tǒng)(e-Filing)提交月度和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由國家承擔的稅款;
二、記錄并維護與合法經營活動相關的信息和會計記錄,以及有效的稅務法律文件;
三、加大培訓力度,向更多當地人員傳授更好的知識和技術,為人力資源開發(fā)作出貢獻;
四、妥善履行對國家的義務,如繳納稅款、礦產資源、環(huán)境和社會基金等;
五、向財經部準備關于成本、生產能力、原材料消耗、向當地員工培訓與轉讓知識和技術,以及參與社會工作的年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