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豎向荷載
3.1.1 高層建筑結構的樓面活荷載應按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guī)范》GB 50009的有關規(guī)定采用。
3.1.2 施工中采用附墻塔、爬塔等對結構受力有影響的起重機械或其他施工設備時,應根據(jù)具體情況驗算施工荷載對結構的影響。
3.1.3 旋轉餐廳軌道和驅動設備的自重應按實際情況確定。
3.1.4 擦窗機等清洗設備應按其實際情況確定其自重的大小和作用位置。
3.1.5 直升機平臺的活荷載應采用下列兩款中能使平臺產生最大內力的荷載:
1 直升機總重量引起的局部荷載,按由實際最大起飛重量決定的局部荷載標準值乘以動力系數(shù)確定。對具有液壓輪胎起落架的直升機,動力系數(shù)可取1.4;當沒有機型技術資料時,局部荷載標準值及其作用面積可根據(jù)直升機類型按表3.1.5取用;
2 等效均布活荷載5kN/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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